说文释义

说文与段注

來字形

周所受瑞麥來麰也。

也字今補。詩正義此句作周受來牟也五字。周頌。詒我來麰。箋云。武王渡孟津。白魚躍入王舟。出涘以燎。後五日。火流爲烏。五至。以榖俱來。此謂遺我來牟。書說以榖俱來。云榖紀后稷之德。按鄭箋見尙書大誓、尙書旋機鈐合符后。詩云來牟、書云榖。其實一也。下文云。來麰、麥也。此云瑞麥來麰。然則來麰者、以二字爲名。毛詩傳曰。牟、麥也。當是本作來牟、麥也。爲許麰下所本。後人刪來字耳。古無謂來小麥、麰大麥者。至廣雅乃云麳小麥、𪍓大麥。非許說也。劉向傳作釐麰。文𨕖典引注引韓詩內傳。貽我嘉𪍓。薛君曰。𪍓、大麥也。與趙岐孟子注同。然韓傳未嘗云來小麥。

二麥一夆。象其芒朿之形。

二麥一夆、各本作一來二縫。不可通。惟思文正義作一麥二夆。今定爲二麥一夆。夆卽鏠字之省。許書無峯。則山耑字可作夆。凡物之標末皆可偁夆。夆者、朿也。二麥一夆爲瑞麥。如二米一稃爲瑞黍。葢同夆則亦同稃矣。廣韵十六咍引埤蒼曰。䅘麰之麥。一麥二稃。周受此瑞麥。此一二㒳字亦是互譌。二麥一稃。亦猶異畮同穎、雙觡共柢之類。其字以?象二麥、以?象一芒。故云象其芒朿之形。洛哀切。古音在一部。

天所來也。故爲行來之來。

自天而降之麥。謂之來麰。亦單謂之來。因而凡物之至者皆謂之來。許意如是。猶之相背韋之爲皮韋、朋鳥之爲朋攩、鳥西之爲東西之西、子月之爲人偁、烏之爲烏呼之烏。皆引伸之義行而本義廢矣。如許說、是至周初始有來字。未詳其恉。

詩曰。詒我來麰。

今毛詩詒作貽。俗字也。麰作牟。古文假借字也。

凡來之屬皆从來。

现代释义

国语辞典

láiㄌㄞˊ
  1. 空間從別處移動至此處。與「去」、「往」相對而言。如:「回來」、「車來了」 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有朋自遠方來,不亦樂乎?」

  2. 時間從某定點直至現在。

    如:「自古以來,紅顏多薄命。」

    唐.王維〈相思〉詩:「紅豆生南國,秋來發故枝?」

    唐.孟浩然〈春曉〉詩:「夜來風雨聲,花落知多少? 」

  3. 事情臨頭、發生。

    如:「這下問題來了!」、「事情一來,忙昏頭了!」

  4. 做某種動作,可廣泛取代被省略的動詞。

    如:「亂來」、「來根菸!」、「這簡單,讓我來。」

  1. 未來的、下一次的。

    如:「來年」、「來日」、「來生」。

    《警世通言.卷六.俞仲舉題詩遇上皇》:「今科不中來科中。」

  2. 用於數詞或量詞之間,表約略的意思。

    如:「三十來歲」、「二十來斤」。

  1. 接於動詞、形容詞之後,表「……時」、「……後」。

    唐.杜甫〈送李校書二十六韻〉:「小來習性懶,晚節慵轉劇。」

    唐.白居易〈琵琶行〉:「去來江口守空船,繞船明月江水寒。」

  2. 接於動詞之前,表示動作意願。

    如:「我來唱首歌。」、「你來看店。」

  3. 接於動詞之後,表示做了某些動作。

    如:「我探望你來了。」、「我上課來了。」

  4. 與「得」、「不」連用,表能力可或不可。

    如:「這事我做得來。」、「英語我說不來。」

  5. 用於數詞之後,表列舉。

    如:「一來念他初犯,二來念他年輕,此次暫且饒了他。」

  6. 當口語中的襯字,無義。

    如:「正月裡來,桃花開。」、「不愁吃來,不愁穿。」

姓。如周代有來章,唐代有來俊臣。

làiㄌㄞˋ

同「徠」(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