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文释义
说文与段注
所
伐木聲也。
伐木聲、乃此字本義。用爲處所者、叚借爲処字也。若王所、行在所之類是也。用爲分别之䛐者、又从処所之義引申之。若予所否者、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。皆於本義無涉。是眞叚借矣。
从斤。戶聲。
疏與切。五部。
詩曰。伐木所所。
小雅伐木文。首章伐木丁丁傳曰。丁丁、伐木聲。次章伐木許許傳曰。許許、柿皃。此許許作所所者、聲相似。不用柿皃之說、用伐木聲之說者、葢許以毛爲君亦參用三家也。今按丁丁者、斧斤聲。所所、則鋸聲也。
现代释义
国语辞典
所
suǒㄙㄨㄛˇ地方、處所。
《呂氏春秋.恃君覽.達鬱》:「厥之諫我也,必於無人之所。」
恰當的位置。
如:「死得其所」。
《易經.繫辭下》:「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。」
《文選.諸葛亮.出師表》:「必能使行陣和睦,優劣得所也。」
量詞。計算建築物的單位。
如:「一所房子」、「三所學校」。
約略計算之詞。多置於數量、單位之後。
《史記.卷五五.留侯世家》:「父去里所,復還。」
《續漢書志.第一一.天文志中》:「彗星出天船北,長二尺所。」
機關或機構的名稱。
如:「區公所」、「派出所」、「研究所」。
姓。如漢代有所忠、所輔。
表示指示。相當於「此」、「這」。
《呂氏春秋.審應覽.審應》:「齊亡地而王加膳,所非兼愛之心也。」
唐.杜甫〈示從孫濟〉詩:「所來為宗族,亦不為盤飧。」
表示疑問。相當於「何」、「什麼」。
《國語.魯語上》:「長勺之役,曹劌問所以戰於莊公。」
假設、如果。
《詩經.鄘風.牆有茨》:「中冓之言,不可道也;所可道也,言之醜也。」
《左傳.僖公二十四年》:「所不與舅氏同心者,有如白水。」
虛字。置在動詞前,暗示動作達到的事物。
如:「前所未聞」。
《論語.顏淵》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與「為」或「被」合用,表示被動的意思。
如:「他的作品為一般青年人所喜愛。」
相當於「尚」、「還」。
《樂府詩集.卷四六.清商曲辭三.無名氏.懊儂歌十四首之三》:「江陵去揚州,三千三百里。已行一千三,所有二千在。」